很多建设单位、工程从业者经常问:我的项目到底要不要做地灾评估?不少项目因为前期判断失误,漏做评估导致用地预审卡住;也有不少甲方盲目委托报告,白白增加成本。今天结合法规与本地实操,一次性讲清楚。
一、法定判定核心标准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只要选址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开展工程建设,依法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块不在易发区,法定无需单独编制。
易发区,简单理解:滑坡、崩塌、泥石流、采空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发育区域,可在自然资源“一张图” 查询核实。 评估目的:排查场地地质隐患,判断项目会不会遭受地质灾害、工程建设是否诱发地质灾害,为项目选址、用地报批提供依据。
提示:地灾评估≠岩土工程勘察。免做地灾评估,不代表施工图阶段可以省略地质勘察,二者不能互相替代。
二、高频需要开展地灾评估的项目(易发区内)
线性工程铁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隧道、长输油气管道、大型输水隧洞、330kV 及以上输电廊道、通信铁塔集群。单点铁塔只要落在易发区,原则上需要评估。
新能源项目集中式风电、地面光伏电站。这类项目占地范围广,山区、黄土丘陵、贺兰山沿线大多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地灾评估的高频项目。
水利与固废处置工程水库、水电站、拦河坝、尾矿库、生活垃圾填埋场、危废处置场。
大型建筑、深挖高填、地下工程大型厂区、移民安置区、深基坑、地下管廊、地下厂房;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建设项目。
文旅、安置及规划类景区开发、旅游配套设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另外,易发区内编制县城、乡镇、村庄总体规划,规划本身也要开展地灾评估。
三、哪些情况不用单独做地灾评估?
1、场地查询确认属于地质灾害非易发区,直接免除单独评估; 2、开发区、工业园区已经完成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入园一般不再单独编制报告(重大工程、地质条件复杂项目除外,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3、矿山企业在自身矿区范围内的内部配套工程; 4、已建成项目仅办理不动产确权,不新建、不改扩建,不需要补做地灾评估。
四、实操要点
项目前期建议流程:第一步:自然资源一张图查询,确认地块是否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第二步:若在易发区,核实园区有无区域评估成果;第三步:无区域评估→委托编制地灾危险性评估报告;有区域评估→共享成果,免于单独编制。
五、地灾评估VS 压覆矿产评估易混淆的地方
很多人把两项专题弄混,两者相互独立,没有绑定关系:地灾评估:管地质安全,排查滑坡、塌陷、泥石流风险;判定依据: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压覆重要矿产评估:管地下矿产资源,判断工程是否压住矿体、造成矿产无法开采;判定依据:场地内有无查明重要矿产、矿业权重叠。三种组合情况: 1、易发区、无矿产:只做地灾评估 2、非易发区、压覆矿体:只做压覆评估 3、山区光伏、隧道工程,既在易发区又压覆矿产:两份报告均需要。
六、结语
地灾评估不是形式化手续,既是自然资源报批要件,更是项目安全落地的一道防线。项目立项、用地预审阶段提前开展查询研判,做到该做必做、可免则免,既能规避审批卡点,又能节约项目投资。
本文仅为政策科普,具体办理要求以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最新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