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4日—13日历时10天,榆林地矿协会作为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机构, 受省自然资源厅评审中心的委托,对延安市黄陵县红石岩矿、端能矿、双龙矿;富县党家河矿;子长县南家咀矿、禾草沟矿;榆林市神木市小保当矿业一号矿、二号矿、赵家梁矿:府谷县能东矿开展2024年度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核查工作。
按照自然资源部等七部委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等七部门《关于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及绿色矿山名录动态管理要求、绿色矿山评价通则,榆林地矿协会组织煤田地质、采矿工程、生态环境、水文物探、矿业经济方面的专家,深入矿山现场通过观看绿色矿山宣传片,提问交流、听取汇报、查验资料,现场核查等环节,了解矿山生产指挥中心及生产系统运行情况,查看矿区生态环境、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的场景,并依据矿区环境、资源开采、资源综合利用、绿色低碳、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科技创新与规范管理六个大方面的49项评价指标,进行评估核实,对矿方在绿色矿山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提升的建议。概括起来有6个特奌,一是请专家提前审阅自评估报告;二是严格执行厅里的一天一矿的要求;三是现场公布打分结果;四是重要矿山井下工作面查验;五是无人机对矿区全景巡查,查验厂区环境,生态修复区;六是做好每天工作记录。
从得分来看,被评估的矿山企业做到党建引领、开采规范,管理到位,科技支撑,社区和谐,开发中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从亮点来看,绿色矿山建设都有了大幅提升,符合入选绿色矿山名录系统的条件。
矿领导表示:通过本次评估核查,将认真采纳专家组意见和建议,及时组织各对口部门进行整改和提升。
绿色矿山建设是推动全省绿色发展崛起的必然选择,今年 11 月 8 日,新的矿产资源法经过14届全国人大12次会议审修订通过,其中对绿色矿山建设有了新的要求,一是鼓励支持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矿区生态修复的要求;三是注重矿区生态修复的监督管理。这体现了国家对绿色矿山建设的高度重视,为未来推动矿业的绿色高质量发展,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赢奠定了理论与法律的基础。为我们深化绿色矿山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省自然资源厅等七部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规划了未来5年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了绿色矿山建设任务目标。将绿色矿山建设定位由示范引领转为全面推进,明确到2026年底,新建、改扩建、生产矿山全部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持证在产的50%大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到2028年底,持证在产的90%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新建矿山正式投产2年内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小型矿山参照绿色矿山标准管理。
通过2024年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核查,矿山企业表示要凝心聚力、狠抓落实,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进而实现全省绿色矿山建设的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