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国土资源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榆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正确处理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服务中心,深化改革,全面做好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计划、利用管理、执法监察、依法行政等工作,努力实现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双保双赢”。实现“国土资源服务管理水平大提升,违法违规用地宗数面积大下降”。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双保”工程 (一)切实做好用地保障服务。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大建设”目标要求,在省上下达年度用地计划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和省级用地计划指标倾斜,千方百计保证全市发展用地需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国土资源部召开的“双保”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思路,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能源化工、新能源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低碳产业、基础设施以及保障性住房等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用地。继续加强房地产用地调控,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三类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保障性住房用地必须优先纳入年度用地计划,做到应保尽保。针对不同区域和建设项目实际,探索推行差别化建设用地管理,实行精细化管理的供地政策,新增建设用地保重点,一般项目用地靠挖潜。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按照建设用地批次审批的要求,优化报批程序,提高报批效率,加强用地批后、供后监管,切实服务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牢固树立耕地保护责任意识,切实加大耕地保护目标落实力度,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落实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确保全市耕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基本农田得到永久保护,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保护目标任务。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尽量避开耕地,不占用基本农田。进一步摸清耕地后备资源潜力,严格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垦、收购、储备新增耕地,落实先补后占要求,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三)积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坚决不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性建设项目供地。各县区在上半年开展对本辖区各类开发区、园区等用地情况的调查清理,研究提出利用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的方案和实施办法,努力推动土地利用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转变。深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继续加强用地供应动态监管,对超过2年未开发利用的闲置土地严格依法收回。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的通知》、《陕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市政府的安排,在全市集中开展增减挂钩试点、“空心村”治理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确保增减挂钩、农村土地整治和“空心村”治理工作规范、健康、有序推进。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稳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强与财政、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落实省市关于举家进城落户农村居民退出宅基地、承包地实施办法,研究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规范运行,确保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各项鼓励政策落到实处。 二、规范和加强矿政管理工作 (一)努力实现地质找矿“358”目标。按照 “三年有重大进展、五年有重大突破、八年重塑矿产勘查开发新格局”的目标要求,积极推进“基础先行、基金衔接、商业跟进、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新机制建设,充分调动市场主体投资和地勘单位找矿积极性,促进我市地质找矿和矿业经济发展。继续做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促进资本、技术结合和探采一体化,实现地质找矿快速突破目标。 (二)积极为探矿权人和地勘单位搞好服务。落实各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地质找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关系,用良好的制度环境服务地质找矿工作,着力做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主动服务,保障和促进地质找矿新突破。 (三)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加快第二轮整合实施步伐,全面完成第一轮整合发证任务和全市采矿权换证任务。开展非煤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试点,推进煤炭矿业权设置方案修编,建立资源整合常态化管理工作机制。落实矿业权设置和整合方案,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布局和利用。鼓励企业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手段,组建大型矿业集团,促进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布局。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切实构建我市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长效机制。 (四)完善矿权市场建设。探索推行探矿权、采矿权公开出让,显化矿业权二级市场,鼓励已有矿业权向大企业流动。发挥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严格执行总量控制、分区管理和规划准入制度,深化对优势矿种产能和开采总量控制。加强矿业权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完善采矿权配号系统,按审批权限依法审批采矿权,严禁越权及变向越权审批。强化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监管,加大动态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开采、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矿业权人依法勘查、依法办矿意识。 (五)深化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工作,不断提高矿业权核查成果运用的质量和效果。对中型及以下矿山企业,建立统一的矿山储量台帐。规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矿业权评估和储量评审工作。加强对矿业权中介评估机构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地质资料管理,做好储量登记统计和建设项目压覆矿产审批工作。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环境治理工作 (一)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完成“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做好市、县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开展重点县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有针对性地加强基层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和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国土资源所的前沿阵地作用,促进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加大对地质灾害成功预报范例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全社会理解关注和配合支持地质灾害防治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大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加快建立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护机制,争取尽早建立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保证金制度,促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加快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与审查工作。争取中、省财政对我市地质环境保护项目的支持,加强地质环境保护项目实施管理,做好重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 (三)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教工作。充分利用好“世界地球日”、“土地日”和“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特别加强对广大农村地区的宣传。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水平。结合全市的安全文化建设活动,逐步创建地质灾害防治的安全文化。 四、全面推行依法行政 (一)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促进基层依法行政。制定新一轮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加快推进土地和矿业权市场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牌出让制度,坚决杜绝在招拍挂中围标、串标和虚假招拍挂现象的发生,禁止2宗以上土地捆绑出让和“毛地”出让行为。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推行“阳光行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认真落实三部委15号令规定,做好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和约谈问责工作,坚持每季度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违法案件,开展预警行动,发挥好监管作用,力争辖区违法用地占用耕地比例不超过15%。超过15%,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资格,配合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开展好对我市的例行督察工作。 (三)建立健全共同监督机制。建立完善国土资源部门与公、检、法、司和纪检监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在查事的同时,严肃查处违法责任人。推动市、县级国土资源12336举报平台互联互通,及时发现和报告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扩大动态巡查的区域和巡查频次,落实土地违法问题发现查处责任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四)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多途径化解信访矛盾,加快解决一批影响全局的突出问题,控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预防和减少进京赴省非正常上访。认真解决好因征地拆迁、矿权纠纷等引发的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强化基础业务工作 (一)扎实做好国土资源规划编制工作。3月底前全面完成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6月底前完成乡级规划修编;年底前完成土地整治专项规划。同时积极参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的编制,并做好各项专项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对不能按期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省厅对辖区新上报的用地申请将不予受理、对已经受理的也将不予审批。 (二)加强国土资源调查成果应用。尽快完成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收尾工作,深化成果的应用。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及时更新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力争年底前府谷、吴堡、佳县3个县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其他7个县区完成总发证量的40%。深度开发应用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矿业权实地核查成果,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服务水平。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整合现有应用系统,树立和优化国土资源业务流程,加快推进网络报批。扩大信息化成果的应用,丰富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内容,做好数据上图入库工作,进一步完善综合信息监管平台。 六、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五型”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条例》和《公务员法》,加强国土资源干部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刚不管理的新措施和新办法。加大干部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国土资源依法行政能力、业务素质修养和科学管理水平。按照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交融、深度结合的要求,继续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在全系统内开展优秀国土资源卫士评选表彰活动。 (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责任报告、问责制度,推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和信访听证制度,积极推动国土资源领域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三)认真抓好“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突出抓好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专项整治,促进土地矿业权交易市场秩序持续好转。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整纪纠风专项整治,重点组织动员系统干部依据廉洁从政准则,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要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确保“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