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矿业转型和绿色发展,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函通知,各地要按照政策引导、地方主体,一区一案、突出特色,创新驱动、示范引领的原则,择优开展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实现到2020年在全国创建50个以上具有区域特色的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的目标。
各级人民政府要发挥主体作用,将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打造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区、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应用的展示区、矿山环境保护与矿地和谐的模范区、矿产资源管理创新的先行区,引领带动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示范区建设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体现特色,主要目标任务包括:
优化矿山布局,落实规划分区管理,构建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相协调的矿产开发保护格局;
调整产业结构,提升矿企经营管理水平、开发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形成以现代化矿山企业为主体的规模化集约化总体格局;
全域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大中型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管理规范;
全面推进绿色勘查,建立区域绿色勘查标准,建设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区内实施的勘查项目全面推进绿色勘查,大幅减少勘查工作对环境带来的扰动;
全面推进闭坑矿山、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统筹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天蓝、地绿、水净,土地可持续利用;
创新绿色发展管理,构建绿色矿业发展标准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监管体系和利益共享体系,形成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推荐资源相对富集、矿山分布相对集中、矿业秩序良好、转型升级需求迫切、地方政府积极性高、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市或县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