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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十大涉煤政策回顾

时间:2025/1/11 11:24:16

     1.山西、新疆纷纷上调资源税率,土地财政或转变为资源财政。
     2024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自治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中“煤”税目的原矿税率由6%修改为9%、选矿税率由5%修改为8%,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2024年4月起,《山西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中,将“煤”税目原矿税率由8%调整为10%,选矿税率由6.5%调整为9%;“煤成(层)气”税目原矿税率由1.5%调整为2%。
     2.《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发布。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煤矿安全生产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制定《条例》,旨在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条例》共6章76条,主要规定以下内容。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立工作原则。明确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二是强化源头治理,严查风险隐患。要求煤矿企业对风险隐患进行自查自改并按规定报告。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督办制度,督促煤矿企业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对“带病生产”的煤矿企业,依法采取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关闭的处罚措施。三是夯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准入条件,明确煤矿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落实煤矿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煤矿企业进行煤矿灾害鉴定并按照灾害程度和类型实施灾害治理。四是严格落实监管监察责任。规定煤矿安全生产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煤矿企业特别是一线生产作业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履行煤矿安全监察职责,负责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进入煤矿现场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五是加大惩处力度。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定了罚款、行业和职业禁入、责令停产整顿、予以关闭等法律责任。
    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024年主要目标: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9.8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稳产增产,原油产量稳定在2亿吨以上,天然气保持快速上产态势。发电装机达到31.7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9.96万亿千瓦时左右,“西电东送”输  电能力持续提升。能源结构持续优化。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天然气消费稳中有增,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18.9%左右,终端电力消费比重持续提高。质量效率稳步提高。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取得新成效。煤电“三改联动”持续推进。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平均利用小时数处于合理区间。推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取得新进展。
     4.中国将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主动适应煤炭供需形势变化,形成稳定的产能储备支持政策预期,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建设煤炭储备产能。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有序核准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到2030年,产能储备制度更加健全,产能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力争形成3亿吨/年左右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全国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供给弹性和韧性持续提升。
    5.《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型煤矿要加快智能化改造,到2025年底前建成单个或多个系统智能化,具备条件的要实现采掘系统智能化。鼓励300万吨/年以上的生产煤矿全面推进主要生产环节智能化改造,力争率先建成全系统智能化煤矿。灾害严重煤矿以及海拔高于2400米或采深大于600米的生产煤矿,要根据地质条件与灾害特点一矿一策制定智能化改造方案,加快推进重点危险环节智能化改造,全面增强生产安全保障能力。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煤矿,复产前要制定智能化建设方案,明确完成时限,按要求限期建成。
    6.《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发〔2024〕12号)有关要求,实施分领域分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存量煤电机组低碳化改造和新上煤电机组低碳化建设,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发改环资〔2024〕894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对标天然气发电机组碳排放水平,明确分阶段推进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的主要目标;综合国内国际成熟技术方案,提出生物质掺烧、绿氨掺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3种煤电低碳发电技术路线,并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的项目布局、机组条件、降碳效果等作出具体要求。《行动方案》明确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强化政策支撑保障、优化电网运行调度、加强技术创新应用等4方面保障措施,并对项目组织、项目实施、宣传推广等提出工作要求。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支持各有关方面申报实施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确定有关项目清单并加强组织实施,持续推动降低煤电碳排放水平,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7.《关于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有针对性部署实施16项重点任务,其中“双碳”标准重点任务8项、“双碳”计量重点任务8项。方案提出,按照系统推进、急用先行、开放协同的原则,围绕重点领域研制一批国家标准、采信一批团体标准、突破一批国际标准、启动一批标准化试点。2024年,发布70项碳核算、碳足迹、碳减排、能效能耗、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国家标准,基本实现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全覆盖。2025年,面向企业、项目、产品的三位一体碳排放核算和评价标准体系基本形成,重点行业和产品能耗能效技术指标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设100家企业和园区碳排放管理标准化试点。方案明确,按照统筹发展、需求牵引、创新突破的原则,加强碳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碳计量体系,提升碳计量服务支撑水平。2025年底前,研制20项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开展25项关键计量技术研究,制定50项“双碳”领域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关键领域碳计量技术取得重要突破,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碳计量能力基本具备,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和相关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工作稳步推进。
    8.《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意见》以减污降碳、提高能效为主攻方向,以创新技术和管理为动力,以完善政策和标准为支撑,从构建绿色协同的开发体系、安全环保的生产体系、清洁完善的储运体系、多元高效的煤炭使用体系四个方面部署了十五项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推动全面加强煤炭开发、生产、储运、使用全链条各环节清洁高效利用。
    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自1986年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大修,并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新矿产资源法明确,建立战略性矿产资源特殊保护制度,将关系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的重要矿产资源纳入战略性矿产资源目录,并对其中部分特殊矿产资源实行保护性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原则上不得压覆;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确需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新矿产资源法全面推进竞争性方式出让矿业权。规定,矿业权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方式出让。新矿产资源法还规定,勘查矿产资源可以使用临时用地。露天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使用的土地,符合边开采、边复垦条件的,可以使用临时用地,但必须经过科学论证,临时使用的土地属于农用地的,应当恢复种植条件。
   10.《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发电企业签约需求以本企业2023年11月-2024年10月的国内耗煤量(总耗煤量扣除进口煤使用量)为基数,根据上网电量按比例核算。各省区市和中央发电企业合同签订量不应低于签约需求的80%,鼓励根据供需情况多签、签实。国家将签约需求的80%纳入履约监管范围,配置铁路运力的电煤中长期合同原则上全部纳入并子以重点监管。原则上每家煤炭企业任务量不低于自有资源量的75%,重点煤炭企业任务量较上一年度保持总体稳定。其中2021年9月份以来核增产能的保供煤矿核增部分按承诺要求全部签订电煤中长期合同。 
     (国盛能源电力团队 铭说能源  2025.01.01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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