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今天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两份关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文件,即《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学习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 深入推进新时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源部生态修复司副司长卢丽华此间表示:要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全流程监管。
一是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管控。将生态保护修复要求体现在矿业权出让合同签订、采矿权登记、开采过程管理、闭坑管理等各环节,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谁破坏、谁治理”。
二是优化矿山开采方式和开采设计。完善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报审查制度,推动生态修复方案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开采设计等紧密衔接、统筹实施、严格落实。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对矿山企业生态保护修复义务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
通过上述举措,切实推动生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助推我国矿业高质量发展。 (绿色矿山网 2024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