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了《煤矿地质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和统计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专访。
问:请您介绍一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修订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原《煤矿地质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4年3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在规范煤矿地质工作、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经过近十年发展,煤炭开采条件、煤矿开采技术等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规定》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煤矿安全生产地质保障需求。
主要表现在:
一是煤炭开采规模和强度不断提升,煤炭开采区域的水、瓦斯、冲击地压等地质问题日益突出。
二是随着煤炭资源逐渐向深部延伸开采,深部高地应力、高地温、高瓦斯、高水压等环境和高强度开采扰动,大大增加了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突水、热害等灾害风险。
三是随着煤矿智能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催生了煤矿地质透明化的新需求。
四是随着煤炭工业的高速发展,地质保障技术装备不断创新,大量高效、成熟且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和业内广泛认可的新技术装备极大地提升了煤矿地质工作的安全保障能力,推广使用这些新技术装备,体现科技进步。
五是近年来一些典型的煤矿水害、瓦斯、火灾、顶板、冲击地压等事故多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治理不到位有关,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需进一步强化。
六是近些年《煤矿安全规程》等规程、细则、标准等进行了修编、制定,《规定》的部分内容与这些规程、细则、标准等不尽一致,需保持一致性。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向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可靠地质保障,有效预防煤矿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启动实施了《规定》的修订工作。
问:请您介绍一下本次修订工作的情况。
答: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高度重视《规定》修订,列为2023年重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成立了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由事故调查和统计司组织修订工作。2022年10月,修订工作启动后,我们向全国广泛征求修订意见建议,同时在修订期间,组织修编人员前往煤炭企业、高校、煤炭设计单位等开展广泛调研,累计收集意见建议744条,在对意见建议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现行相关规程、细则、标准和政策文件等,对修订内容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2023年9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北京组织了14家单位的15名专家进行逐条审查和修改完善。后再次征求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机关各司及有关中央企业意见建议;同时,在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共收到58家单位及个人反馈的意见建议231条,对意见建议进行了逐条认真的研究。
问:请您介绍一下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修订后的《细则》共十章、五个附录,102条。
修订的主要内容涉及以下十个方面:
一是调整章节结构。将“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由第四章调整至第三章;将掘进、回采期间地质工作各自独立设为一节。
二是加强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明确了普查工作对象为建设煤矿、生产煤矿、资源整合煤矿等;增加了如离层空间、地表水体、油气及油气井、煤层气井、冲击地压危险性、煤(岩)层风氧化带、火烧区,边坡稳定性等因素,明确了每3年1次的普查周期。
三是夯实人员保障基础。规定煤矿企业、煤矿应配备由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的地质副总工程师。
四是强化煤矿冲击地压工作。将冲击地压危险等级作为井工煤矿地质类型划分的一项主要指标,增加了如煤层顶板坚硬岩层、采空区大面积悬顶、冲击倾向性、冲击危险性等相关地质工作内容。
五是优化煤矿地质类型和地质报告编写周期。规定基建煤矿移交生产后3年内完成地质类型划分,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和生产地质报告每3年修编1次,二者可合并编写。
六是严格把控各类地质报告质量。规定无上级公司的煤矿,应当聘请专家对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和生产地质报告进行评审。
七是加强新技术对地质探查的保障作用。包括:提升地质构造探查精度(如原《规定》要求查明井田内直径大于30米的陷落柱,《细则》修改为20米),增加先进技术装备在地质编录、掘进和回采地质探查中的应用。
八是强化露天煤矿边坡地质工作。增加了露天煤矿地质工程条件补充勘探、露天煤矿边坡稳定性预测和评价等内容;增加了边坡动态监测系统建设、安设工业视频监控等边坡监测的规定。
九是新增揭煤地质说明书。增加了编写揭煤地质说明书及其编写提纲,以及说明书审批的要求。
十是深化煤矿地质数字化建设。为适应煤矿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发展趋势,首次将透明地质、数字矿图纳入《细则》,增加了编绘数字地质图件、建设地质测量信息“一张图”和透明地质保障系统等内容,同时逐步推动地质透明化与采掘活动、灾害防治等结合,为智能开采提供地质保障。
问:请您介绍一下如何贯彻落实《细则》?
答:下一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贯彻落实《细则》:一是组织编写《细则》释义,对《细则》逐条进行解释,并结合近年来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指导帮助有关人员深化对《细则》的学习理解,适时组织专家开展培训。二是强化《细则》学习贯彻,督促煤矿企业、煤矿组织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细则》,并按要求严格执行《细则》,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可靠地质保障。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将《细则》纳入执法检查重点内容,通过严格的执法检查倒逼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细则》,有效预防煤矿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