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修订并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新目录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2005年版目录相比,新能源作为单独门类,首次进入指导目录的鼓励类行业。
本报记者在盘点这份长达1399条的新目录时发现,与2005年版目录相比,2011版目录新增了包括新能源在内共14个门类。可以说,战略性新兴产业、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等新增内容成为新版目录的最大亮点,“低碳”亦成为贯穿该目录的一大主线。
“新能源被明确列入鼓励类目录当中,这无疑会对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室主任、研究员周宏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惯例,新能源产业会因此得到财政、税收、金融等全方位的政策扶持,这些扶持政策将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政策保持一致。”
“但是新能源产业在整个行业结构中的比重能够得到多大提升,还要取决于该行业的市场竞争力。”周宏春强调,“任何行业的发展都不能完全靠政策扶持,它的最终走向还是要由市场来决定。”
风电或受政策“冷遇”
作为国家最具纲领性的产业政策指导文件,投资项目一旦进入指导目录鼓励类,就意味着获得了相关部门在上市融资、银行信贷、拿地、税收等多个方面的优待证。因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版)》可以看作是我国未来产业政策的风向标与晴雨表。
该新版目录维持了2005年版的分类特点,仍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其中,鼓励类750条、限制类223条、淘汰类426条。新能源、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等成为新增鼓励类产业的“关键词”。
在指导目录鼓励类新增的新能源门类中,涉及了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与潮汐能等多方面的内容,在10个子项中,提及生物质能的有5项,提及太阳能的有4项,提及海洋能与地热能的有1项,而风电仅在“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这一子项中被一带而过,其背后透露出的政策含义引人深思。
有业内人士认为,风电在装机规模、政策扶持和技术发展等多方面都远超其他新能源形式,在目前并网与淘汰落后机组等问题尚未解决的情况下,政策更多地对发展相对滞后的太阳能与生物质能更多倾斜,也在情理之中。
对此,中国节能协会副秘书长宋忠奎却持不同观点。在接受采访时宋忠奎告诉本报记者:“总体而言,太阳能应用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包括,光伏发电、热利用、建筑节能等,而风能一般只能用于发电,应用范围较窄,并且在实际应用中,风电产生的效益要比光伏发电大得多。指导目录中对各项新能源着墨的多少并不代表在政策扶持力度上会有偏差。”
中国农村能源协会生物能专委会主任王孟杰则认为,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相对于其他新能源形式,生物质能目前产业化的程度最低。在业内人士看来,指导目录中鼓励生物质能最实在的内容,在于鼓励生物质发电。
但是,指导目录中提到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矛盾突出时,其中惟一涉及新能源的就是风电。国家发改委在对指导目录的解读中表示:“诸如风电等部分新兴能源产业投资过热,主要原因是在国家严格调控‘两高一资’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形势下,资金大量涌入以新兴产业为主的装备制造业所致。如不及时加以调控,不仅将使企业陷入生产经营困难,还将影响产业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的步伐。”
周宏春告诉本报记者,风电领域的“跟风”现象比较突出,而配套的政策制度和技术装备跟不上,生产了很多不稳定并且无法被应用的“垃圾电”,却缺乏相应的设备将这些不稳定的电转化成可利用的稳定电流。这一问题成为风电行业发展的一大桎梏。
新能源提速“寄望”核心技术研发 “
十二五”期间,我国把新能源产业列入了国家重点支持的七大领域之一,不但国家政策支持,各地方也制定了很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发展新能源产业。我国新能源产业经过几年发展,不论是政策环境,还是技术、市场环境,都发生了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