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明确,我国已编制实施了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取得了积极进展与成效,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由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构成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当前,我国矿产资源基本国情没有变,矿产资源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资源环境紧约束态势没有变。今后我国矿产资源消费总量仍将处于高位,对资源需求将持续增长。许多新型能源、新兴产业、生态建设和民生保障等原材料和产品来自矿产品,但国内资源供应保障仍存在很大缺口,矿业高质量发展和绿色转型任务艰巨。
会议指出,自然资源部党组高度重视矿产资源规划工作,已对全面启动第四轮规划编制作出部署,为加强对各级规划的指导,专门印发了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编制要点。各地在规划编制实施中要加强与各级“十四五”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落实国家战略的新要求;要落实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新任务;要准确把握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强化资源安全保障和支撑作用;要科学制定规划目标,明确重点任务,优化规划布局与分区,推进资源高效利用,加快矿业绿色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