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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地质勘查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布!

时间:2019/12/17 14:55:44

     12月13日,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公布了关于征求《绿色地质勘查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提到,此标准拟作为地质矿产勘查通用技术标准,与其它地质勘查相关技术标准配套使用。
    目前,全国推进绿色勘查势头良好。贵州、青海、甘肃、山东、内蒙古、黑龙江等20多个省(区)通过开展绿色勘查试点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形成了丰富可借鉴的经验。但由于缺少统一的行业标准,各地实施绿色勘查存在认识高低不一、理解深浅不一、要求宽窄不一、管理严松不一等问题,为规范绿色勘查,委托自然资源部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会同自然资源部储量评审中心、中国矿业联合会等单位共同编制绿色勘查行业标准,该项工作已列入2019年部拟申请报批标准计划。
    起草组在总结近年来国内绿色勘查实践及试点成果和借鉴国外矿业发达国家相关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广泛调研、深入分析、试点验证、专家论证、反复修改,本着“实用、好用”的原则,编制形成了《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包括总则,道路施工和场地平整,驻地建设与管理,地质、物探、化探、遥感及重砂测量,槽探、浅井及坑探,钻探(钻井),环境修复,共7章。
    此标准的适用范围一是从勘查空间来看,适用于陆域;二是从工作范围来看,适用于地质调查及矿产勘查,其它地质工作可参照执行;三是从矿种来看,适用于固体、油气、放射性、液体等全矿种。

                  关于征求《绿色地质勘查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有关司局,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地质勘查工作,保障地质勘查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49号),我司委托自然资源部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联合自然资源部储量评审中心、中国矿业联合会等单位共同编制了相关行业标准。本标准拟作为地质矿产勘查通用技术标准,与其它地质勘查相关技术标准配套使用。现送你单位书面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意见发至标准起草组。

    联系人:靳 松  董大啸  010-82331837,010-66557109  010-62062930  010-62061070(传真)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7号奥运大厦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

    邮 编:100083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2019年12月12日


    附件下载:绿色地质勘查规范.doc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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