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催生社会管理变革,地质勘查管理工作也不例外。随着相关政策的调整,地质勘查管理工作也面临着新形势。
10月10日~13日,为期4天的全国地质勘查管理工作培训班在北京举行,来自全国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相关负责人参加培训。本次培训旨在让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更深入理解地质勘查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政策。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凌月明在开班仪式上强调,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勇于担当、科学谋划,开创地质勘查管理工作新局面。
凌月明对进一步推进地质勘查工作做了三点部署:
一.全力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顺利完成
一要全力以赴,努力完成实现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第三阶段目标任务。凌月明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深地探测工程为引领,提高向地球深部要资源的能力。找矿目标上,要更加注重数量、质量和生态效益的相统一。通过“十三五”的努力,提交30个以上的大型资源勘查开发基地,实现陆海统筹、东西并重、油气并举、大宗矿产和战略新兴矿产并进的新格局。
凌月明强调,要继续深入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各地要结合油气体制改革、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权益金制度改革等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加大探矿权投放力度,更有效调动社会资本力量加大国内矿藏深勘精查力度,实现一批找矿新突破,确保第三阶段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要坚持“三调整、一进军”的工作部署思路。凌月明说,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后续工作部署思路,总的来说,就是“三调整,一进军”。一是调整工作布局。工作部署有进有退,整装勘查全面退出自然保护区,加强生态红线以外的矿产勘查。二是调整重点矿种。适度调整传统大宗矿产的勘查力度,工作的重点应当转向“三稀”矿产、锂、晶质石墨、萤石等战略性新兴矿产,煤层气、页岩气、干热岩、地热等新能源,以及市场需求量大的重要非金属矿产。三是调整工作方法,积极推进综合勘查,大力倡导绿色勘查。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对推进绿色勘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后,地质勘查工作要尽量采用更为先进的找矿手段或采用零星代勘查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最大程度地加强后续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财政项目要作绿色勘查的表率,现在要加快启动各地的绿色勘查示范项目。
所谓“一进军”,就是向地球深部进军,提高向深部要资源的能力。凌月明强调,向深部进军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是要注重与地球深部探测重大科技项目做好衔接。各省(区、市)在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过程中,要结合深地探测工程,在老矿山聚集的重点矿集区部署实施一批深部资源调查项目,一方面为解决老矿山的后续资源问题提供基础支撑,另一方面,丰富和发展我国深部找矿预测理论,带动深部勘查技术方法进步,推动矿产勘查开发向深部拓展。
三要拓宽投融资渠道,稳定勘查市场。“当前勘查投资技术下滑,实现第三阶段目标任务艰巨。”凌月明指出,各省厅要积极协调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稳定地方公益性地质工作投入,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拓宽资金来源,稳定勘查市场。一是全面有序地开放矿产勘查市场,加快探矿权投放,鼓励社会资金投入。要进一步探索财政投入牵引商业勘查的有效形式和灵活机制,让社会资本有更大的作为。二是完善经济调节机制,遏制“圈而不探”。借此次权益金制度改革,考虑通过调整探矿权占用费收取标准进行调节,在勘查初期,以较低标准按面积分年度收取,以后按累进制分阶段翻倍收取,使探矿权占用费切实起到既鼓励勘查,又有效遏制“圈而不探”的经济调节作用。三是努力营造良好的地质勘查投资环境。切实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调地方政府、社区等各方面关系,为企业和地勘单位合法勘查活动营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
二.稳步推进油气资源量开采体制改革
一要按照中央要求完善并有序放开油气勘查开采体制。凌月明表示,国土资源部确定了“鼓励勘查、规范流转、依法退出、加强监管”的总体思路,设置准入条件,让各类社会市场主体有序进入,良性竞争。坚持一级管理的前提下,部省联动加强勘查开采监管,最终形成以国家石油公司为主体,各类投资企业和技术服务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充满活力的油气勘查开采市场体系,技术水平明显提高,储量产量稳步增长。
二要鼓励综合勘查开采,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凌月明说,中央文件要求鼓励油气探矿权人依法综合勘查开采其区块范围内的多种矿产资源,科学利用和保护油气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初步考虑允许油气矿业权人增列矿权范围内的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等油气类矿种,以协议出让方式获取其油气区块内的油页岩、油砂、铀以及钾、锂、硼等地下卤水资源的探矿权,鼓励其进行综合勘查开采,但要按综合勘查的矿种累计考核勘查投入。
三要加强与其他矿政改革事项的协调。凌月明指出,要加强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相协调。比如,在油气矿业权出让方面,今后油气探矿权不再采用申请在先方式出让,主要选用招拍挂等竞争方式出让,协议出让(包括增列)仅限于几种特别情况。在出让收益上,拍卖和挂牌出让的探矿权,出让收益通过出让金的形式征收,招标出让的探矿权,出让收益在产品采出时按年度征收。此外,矿业权转让环节、监督管理的有关改革还要与国土资源部近期出台的《矿业权交易规则》、《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等多项改革制度相协调。
三.进一步加强地勘行业服务与管理工作
凌月明指出,首先要积极为地勘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目前,地勘单位的改革发展面临一些新的形势和要求,为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关心,带着强烈的责任去支持,对于地勘单位面临的问题与困难,要深入调查、认真研究、切实帮助解决,为地勘单位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要引导地勘单位加快推进地质工作转型升级。凌月明表示,地勘行业目前正处在“结构调整期、发展阵痛期、复苏酝酿期”三期叠加的特别历史阶段,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本省实际,指导开展各省的行业发展战略,将地质工作从服务找矿为主,向服务“山水林田湖草”、重要经济区与城市群以及海岸带的空间规划与布局、资源调查与利用、生态管控与保护、环境恢复与治理、灾害监测与防治等方面转变,发挥地质工作在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科学研究及监测防控等方面的独特优势,积极探索地质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新路子,更加深刻地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中去,促进传统地质工作转型发展。
三要健全完善地勘行业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的管理制度是加强行业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基础。我们要完善地勘行业统计、标准规范及政策措施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地质勘查行业专项统计分析制度,全面掌握地质勘查行业基本情况。发布地勘行业情况通报和地质勘查成果通报,为行业发展做好服务。定期修订地质勘查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