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联合会和国土资源部有关司局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两个会议:一个是10月20日将在天津举行的2015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绿色矿山论坛;一个是拟于11月在湖南郴州市举行的2015中国矿业循环经济暨绿色矿山建设大会。
两个会议的主题都将紧扣矿业绿色发展。
应该是在为上述两次会议做准备。前不久,中国矿业联合会在北京山水宾馆举行了一次绿色矿山促进工作委员会会长、秘书长、专家顾问联席会议。绿色矿山促进工作委员会成立于2012年,系中国矿业联合会的二级协会,已成为推进我国绿色矿山建设的重要平台和纽带。
虽是一个由二级协会即绿色矿山促进工作委员会主持召开的会议,但在京的中国矿业联合会的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悉数到场。而从参会的代表看,除了中国矿业联合会及其他矿业行业协会的专家外,也有来自国土资源部有关司局的官员及下属事业单位的领导,还有来自有关省份国土资源厅、省级矿业协会及矿山企业的代表。各方面对此次会议的关注度可窥一斑。
事实上,这次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包括:国土资源部规划司负责人介绍当前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现状、问题及今后的方向;调整绿色矿山促进工作委员会的组织机构;讨论第二批绿色矿山试点单位评估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对2015中国矿业循环经济暨绿色矿山建设大会和2015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绿色矿山论坛两个会议方案的意见。
据熟悉绿色矿山建设进展的人士透露:绿色矿山建设下一步怎么搞,有哪些新的政策,才是本次联席会议的参会代表特别是矿山企业关注的重点。
(一)
按照2009年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部署,到2015年,建设600个以上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单位,形成系统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到2020年,全面推广试点经验,将绿色矿山的条件和标准逐步上升为管理制度,严格准入和监管,使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条件严格规范管理,基本形成全国绿色矿山格局。
据中国矿业报记者了解,从2011年3月首批37家矿山企业成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开始,截至目前,全国已确定626家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其中有35家已通过验收,圆满完成了绿色矿山试点建设的目标任务。从这些试点单位看,行业涉及能源、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化工、非金属及建材等;企业性质涉及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从省份上看,涵盖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在此次联席会议上,国土资源部规划司负责人表示,我国绿色矿山建设从2007年由企业的自律行为发展到目前全国共661家国家级试点矿山,一些省份也积极探索省级绿色矿山试点,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社会认可,呈现出星火燎原之势,顺应了时代发展潮流。
在这位负责人看来,虽然这些年来我国绿色矿山建设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发展并不平衡。在本次联席会议上,这位负责人还从另外一个角度阐述了绿色矿山建设的必要性。他指出,近几年来,由于一些地区的矿山企业在开发过程中不注意环境保护,致使当地的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特别是一些矿山在采矿、选矿或矿产品加工过程中污染地方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经媒体曝光后,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特别是一些案件经某些媒体有意放大、渲染后,更是使一些领导感到,环境污染大多是资源开发和采矿造成的,以至于一些地方谈“矿”色变。一些经济落后但具有资源潜力的地区,考虑到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也不再受理探矿权与采矿权申请,无法通过把资源优势转发为经济优势,摆脱贫困,获得发展。
因此,如何通过绿色矿山建设,推出一批标杆矿山企业,通过宣传报道,改变社会对矿产开发的看法,让社会各界放心,是一个很重要但也很棘手的难题。
根据中国矿业报记者了解,从近年来绿色矿山建设的实践与推进过程本身来看,也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前面已经提及的我国绿色矿山(试点)所占的比例还不高。有人推算,目前,我国确定为试点绿色矿山的数量共661家,但还不及我国总矿山数量的0.4%~0.7%。这个估算尽管可能不够精准,但试点绿色矿山占全部矿山的比重不高却是不争的事实。
绿色矿山在建设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比如,政策支持上还欠火候,配套政策不完善,涉及面相对较小,支持力度有限;如何建立长效机制,制度上如何上升到国家层面;绿色矿山建设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还不大,宣传报道如何进一步到位,等等。总之,这离“全面推进”还有不小的距离,距离2020年基本建立绿色矿山格局的战略目标,更是还有不小的差距。
(二)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十三五”规划的主题之一是低碳、循环、绿色发展。今年,中央就生态文明建设出台了第一个全面专题部署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把发展绿色矿业、加快绿色矿山建设作为重要任务予以明确,建设绿色矿山面临重大机遇。
实践证明,建设绿色矿山是新形势下矿产资源管理与矿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但针对当前的矿业形势以及绿色矿山建设中面临的困难与挑战,如何确保在2020年真正实现“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条件规范管理,基本形成全国绿色矿山格局”的总体目标?
在本次联席会上,国土资源部规划司负责人就下一步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
第一,做好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总结。要进一步对各地试点绿色矿山的实践特别是鲜活的经验和有效的措施进行总结,看看有哪些是可以作为示范与复制推广的经验。同时,加强与有关部委进行沟通,在向国务院汇报的基础上,争取将有关措施纳入国家战略和政策体系,积极打造交流平台,全面推广试点的经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向纵深发展。
第二,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宣传推广。各地在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积累了很好的经验,探索出不少行之有效的模式,一定要用部管媒体、社会主流媒体以及新兴媒体,好好挖掘这些经验,并在全国范围内宣传推广,以营造绿色矿山企业光荣的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使绿色矿山建设成为社会共识和全社会、全行业的自觉行动。
第三,进一步建立、完善绿色矿山标准体系。要认真总结、研究和吸收有关行业制定的标准,搞清楚政策边界,逐步完善分地域、分行业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同时,要从各个省、有关企业以及国外的标准体系、建设模式中吸取智慧,为我所用。对生产矿山,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督促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改进开发利用方式,切实落实企业责任;对于新建矿山,必须按照绿色矿山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第四,推进建立绿色矿山建设的长效机制。绿色矿山建设不单单是国土资源部门的事,还牵涉到财政、税收、科技、工信等其他很多部门。如何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政策边界怎么确定,政策怎么相互衔接,都要考虑到位。特别是要针对当前的情况,与有关部门一道,力争在税费、财政、资源配置、矿业用地等方面出台一批针对性强且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进而建立针对绿色矿山建设的激励和约束的政策组合,形成针对性、系统性、操作性更强的政策和措施,使矿业发展更健康、更加可持续,形成绿色矿山建设的长效机制。
第五,积极推进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应把企业主体、政策引导、政府支持结合起来,由点到面,更广泛地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要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实现整体突破,即在资源富集、矿山集中、秩序良好的地区,开展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由点到面、集中连片地整体推动绿色矿业发展,努力将示范区建设成为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区。
(三)
在本次联席会上,国土资源部规划司负责人也坦言,在中央强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减少行政审批的大背景下,在全国已有661家试点绿色矿山的基础上,下一步绿色矿山试点怎么确定,如何制定一套科学的技术标准来对已经试点的绿色矿山进行评估,绿色矿山如何进一步走向纵深,均需要进行研究,并向国务院进行汇报。
来自国土资源部规划司的另一位官员则提出,按照高标准、严要求进行试点,以后绿色矿山建设的标准可能就是对新建设的矿山企业的基本要求。现在试点的绿色矿山经过评估达到要求的,就可以作为标杆的绿色矿山进行全面推广。
这位官员说,基于这样的考虑,今年先不急于再推出新一批试点绿色矿山,当前最紧要的是,要制定一套科学的绿色矿山的评估标准或办法。按照“十三五”规划,从点上到面上地试点,很有可能改验收为评估,同时有关的政策要到位。如果说政策也是投入的话,那么,要调动矿山建设绿色矿山积极性,就需要兑现有关的优惠政策。现在的问题是,企业对有关政策的诉求比较模糊。比如,税收怎么减免,减多少合适?财政支持、资源配置、矿业用地等方面的支持是个什么额度与标准?这位官员希望各个省厅、矿业协会以及企业好好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中国矿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王家华则在联席会上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国家战略,绿色矿山建设是国土资源部的重要工作抓手。现在,绿色矿山建设的速度不是太快了,而是太慢了,与生态文明建设不同步。建立绿色矿山的科学评估标准,标志着绿色矿山将进入法治轨道。这也是发达国家走过的路。因此,修改有关法规,应该把绿色矿山建设吸纳进去。
谈到目前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怎么干,王家华认为,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要依法推进,进入法治轨道。现在,搞标准也好,搞评估也好,都是为绿色矿山建设上升到法治层面做准备。“十三五”规划,无论是国家级的绿色试点矿山,还是省级的绿色试点矿山,都要建立标准。661家国家级试点绿色矿山到底有多少是成功的,有多少是不成功的,要通过用科学的指标体系评估,这跟评先进不一样,而是寻找问题和差距,以利于更好地推进。
王家华表示,矿业开发又有了一个新的门槛,那就是绿色门槛。中国矿业联合会、各省矿业协会、省(区)国土资源厅、矿山企业要加强联动,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发展示范区建设。同时,绿色矿山示范区要把和谐矿区建设放进去,也就是说,要把和谐矿区建设放在绿色矿山示范区考虑,体现和谐矿区建设的内容。(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