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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勘院公司为绿色矿山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时间:2020/1/27 16:47:17

   1月11日,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公司被评选为全国首届绿色矿山建设有突出贡献先进单位,他们的主要事迹如下:
   西勘院公司作为陕西省首批省级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编制单位,参与了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编制、方案编制、自评估报告、实地核查验收、第三方评估、遴选申报工作整个过程。三年来,承担并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20余个,参与了三批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工作。为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提供了技术保障,也为省、市、县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提供了基础和经验。
    2017年,省级绿色矿山工作启动,原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台《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重要任务工作方案》(陕国土资发[2017]59号)文,要求榆林市先行试点开展市县级绿色矿山试点工作,《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规〔2017〕78号),将榆林市榆阳区绿色矿山建设作为试点试行。西勘院公司密切关注政策文件,深入解读文件要求,承担了首批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省级绿色矿山建设当时处于起步阶段,正式规范及技术要求尚未成形,无相关经验较借鉴。西勘院公司参考了省内外早期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并多次与矿方、当地国土部门交流意见,咨询省相关专家,深入探讨工作思路与工作方法,形成了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文本。
     2018年4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台《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7月,绿色矿山规划审查会在榆林市国土局召开,经各方研究讨论,提出将建设规划改为建设方案。西勘院公司按照管理办法中的方案编制大纲,结合矿山实际,在规划文本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成首批省级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文本。随后,神木市、府谷县等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陆续展开,西勘院公司承担了多个矿山企业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通过对方案不断的补充、修改完善,其编制的建设方案已在全省形成模板,对其他煤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具有参考意义,也为全省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提供了思路和依据。
     2018年10月,原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陕西省国土资源调查评审指导中心、榆林市国土部门等组成的工作组,对首批省级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单位进行实地核查,西勘院公司配合矿山完成自评估报告、对标自评打分、建设台账编制,并协助矿山做好汇报材料,根据工作组提出的绿色矿山建设中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绿色矿山建设申报材料。为使方案执行与矿山建设实际更好的结合,西勘院公司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绿色矿山建设指标、编制提纲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建议对自评打分表中部分内容进行合理增减,并向榆林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反馈,市局将意见上报省厅规划处。
     2019年1月,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并施行《陕西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陕自然资规〔2019〕1号),建立绿色矿山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西勘院公司按照新的编制提纲、打分表等要求,完成所承担的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编制。  
     2019年7月,受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西勘院公司组织相关专家,作为第三方评估单位,参加了神木县红柳林煤矿绿色矿山建设现场核查验收工作;9月,受府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参加了府谷县三道沟煤矿等四家绿色矿山建设现场核查验收工作;11月初,参加了神木市龙华煤矿等七家绿色矿山建设现场核查验收工作。根据绿色矿山工作积累的相关经验,认真核查了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现状,针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矿山开展下一步的建设工作。
     2019年8月,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开展绿色矿山遴选工作,要求各申报矿山企业汇交遴选资料,受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邀请,西勘院公司作为技术服务单位,配合国土部门开展资料审核验收,并协助矿山企业填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资料汇交。
     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西勘院公司本着“敢为天下先”的工作精神,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为全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提供了参考,促使全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更加成熟完善。(李成伟)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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