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动态 >> 内容

市“多规合一”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时间:2015/6/2 10:48:52

     为确保“多规合一”工作顺利实施,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榆林市“多规合一”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办法》规定,从今年起,“多规合一”工作将连续三年被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办法》对“多规合一”工作的考核范围、考核内容、考核方法、结果运用作了详细规定。各县区,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市级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相关部门都被纳入考核范围,被考核单位分为承担具体工作任务和未承担具体任务两部分,分别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
     承担具体工作的被考核单位将分别从学习贯彻中省市“多规合一”试点工作要求、任务部署情况,安排部署本县区、本部门“多规合一”工作情况,“多规合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三部分进行考核;未承担“多规合一”具体任务的被考核单位分别从学习贯彻、调查研究、支持配合、资料收集、创新工作五部分进行考核。
   《办法》规定,在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时,市“多规合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参与考核并打分。考核由平时和年终考核两部分组成,分为优秀到较差4个等次,期限从2015年到2017年,为期三年。考核结果将通报全市,对评为优秀等次的给予通报表彰,对评为一般、较差等次的给予通报批评。
    2014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住建部四部委将我市列为全国28个“多规合一”试点市县之一。今年1月,市委三届五次全会通过了《关于坚持依法治市推进多规合一的意见》,随后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榆林市“多规合一”工作方案》,明确规定将“多规合一”工作作为市委重要改革任务,连续三年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这次出台的考核评价办法是对考核工作的具体落实。(秘书处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 榆林市地质矿业协会(www.sxyldk.com) © 2025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电话:0912-3831126 陕ICP备10010859号
  • Powered by laoy! V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