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矿产资源法》)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加快新《矿产资源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进程,近期,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了“矿法进矿山”普法宣讲活动。
7月2日至3日,首个普法宣讲小组已先后赴渭南市、商洛市,聚焦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矿区生态修复、监督管理等主要内容进行专题辅导,现场解答矿山企业遇到的疑难问题,有效提升了新《矿产资源法》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两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矿产企业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宣讲活动。
本次“矿法进矿山”普法宣讲活动共分五个宣讲小组,计划分批前往全省各地市,采取授课辅导和互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深入解读新《矿产资源法》主要内容和制度架构。(厅法规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