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在人民大会堂聆听了温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几天来认真学习讨论了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报告,备受鼓舞、倍增信心。总理所作的工作报告讲成绩,实事求是,过去五年是我国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显著提高的五年,社会事业、改革开放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讲体会,经验弥足珍贵,对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有机统一进行了实践的总结;讲问题,不遮不瞒,坦言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讲2011年工作部署,具体务实、操作性强。整个报告既谈国计又谈民生,语言朴实、情真意切,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驾驭大局、推进发展的高度自信。“十二五”规划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勾画了发展蓝图,明确了发展路径,提出了发展任务。特别是对西部大开发作出新的部署,提出要“坚持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优先位置,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新十年的政策措施”。我完全同意和赞成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期盼中央各部委尽早细化规划任务,加快推进实施。
温总理所作的报告中有近三分之一的篇幅谈改善民生问题,并明确提出“围绕改善民生谋发展”“要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十二五”规划纲要在指导思想中也明确提出“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告诉我们民生与经济的辩证关系,也就是要大力发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的经济。榆林作为一个资源富集开发地区,“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发展能源经济,实现了跨越发展,GDP 从2005年的320亿元跃到2010年的1757亿元,年均增长18.3%;财政收入由2005年的67亿元跃到2010年的400亿元,年均增长43%;城乡居民收入五年分别增长2.8倍和2.7倍;煤炭产量达到2.57亿吨、石油产量达到983万吨、天然气产量达到110亿立方米、发电量356兆瓦,折合成标准煤达2.76亿吨,已经成为重要产能大市。
但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城乡二元结构、贫富差距加大、南北区域失衡等问题,社会矛盾呈现复杂态势。“十二五”期间,榆林民生建设任务很重,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认真贯彻“两会”精神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安排,把转变发展方式作为主线,把打造现代民生经济作为宗旨任务,着力建设两个体系:
一是建设高端低碳的现代产业体系。民生经济是以人为本的经济,要不断创造民生需求的强大物质支撑。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涉及榆林的有四个:一是宁东、榆林、鄂尔多斯能源金三角规划,二是《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三是《呼包银榆重点经济区规划》,四是《鄂尔多斯盆地能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这为榆林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我们感到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十二五”时期,我们要集中精力推进能源化工、现代特色农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循环经济五大产业集群建设,努力把榆林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能源化工产业重点发展区、经济快速发展和政府高效服务的试验区、资源综合开发和生态环境良性互动的示范区、城乡统筹和强市富民的先行地区。
二是建设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体系。民生经济是民生享有型经济。我们要重点实施三大工程,强化一个保障,努力使民生享有公平化、最大化。实施三大工程,就是实施教育百亿工程、百姓健康工程和收入倍增工程。我们将投入118亿元全面改善榆林的教育环境,将新农合标准由150元一次性提高到300元,市级统筹一次到位,在老百姓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政策性收入方面狠下工夫,积极推进民间资本回馈社会的“三次分配”,让榆林的孩子上学有保证、百姓看病有保障、群众生活有质量。强化一个保障,就是深入推进“平安榆林”建设。“十二五”时期,随着国家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加快推进,榆林将进入生产安全高发期、公共安全高危期、社会安全敏感期。我们要把确保社会平安作为重要的民生问题,一是实施政法队伍建设“135”工程,建立依法执法责任体系,抓好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科技强警三个重点,健全政法工作问责制、政法工作向人民报告制、教育培训、调解接访、法制文化建设五项制度,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确保社会平安,基本实现平安建设责任落实有保障、政法战线资金投入有保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保障、司法公开公平公正有保障;二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型企业创建三大工程,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三是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建立民众参与决策与听证制度、重大项目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人民调解、治安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制度,实行政府行政管理、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管理良性互动新模式,构建大排查、大接访、大调解、大防控、大整治社会管理新格局,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过上平安幸福的生活。
榆林是一个资源型城市,我们在发展民生经济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资源型城市的共性问题,就是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保护和民生保障。我这次带来的建议是:国家立法推行煤矿充填开采,改善矿区生态民生。
资源开发地区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地企矛盾,主要原因是煤炭开采引发地表塌陷、水土流失、道路断裂、基础设施和房屋破损,矿区百姓的生活、生计、生产受到严重影响,而往往矿方一次货币补偿难以解决长远民生问题。据有关方面测算,平均每开采万吨煤塌陷3亩地。建国以来,煤炭开采482亿吨,累计塌陷土地超过1300万亩,塌陷区主要分布于华东、华北、西北、西南、华中等地区。随着国家能源需求的不断增加,采空塌陷区也将不断增加,将会有更多的群众生产生活受到影响。一项调查显示,在山西省,国有煤矿每采1吨煤平均动用煤炭储量2.5吨,损耗水资源2.48吨,每生产1吨煤要付出70多元的隐性代价。陕西省榆林市初步估算,每采1吨煤直接造成的损失约66元。按国家已规划的煤炭开采规模推算,未来五年全国将新增塌陷土地超过去400万亩,减少耕地200多万亩,需搬迁或就地重建的村庄涉及人口近300万。因此,转变煤炭开采方式,已经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成为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当务之急。
充填开采是随着回采工作面的推进,向采空区送入沙石、矸石、膏体等充填材料,以进行地压管理、控制围岩崩落和地表移动,并在形成的充填体上或在其保护下进行回采的采矿技术,是较为成熟、有效地控制地面塌陷的技术。推行煤矿充填开采技术,有利于有效控制地质沉陷,有利于提高煤矿生产安全度,有利于提高煤炭的采出率,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也有利于改善地企关系,建设和谐社会。据了解,充填开采技术已为许多国家长期应用,波兰曾用充填技术将一座座城市下压煤层成功采出而未使城市受损。我国的充填技术也比较成熟,冶金矿山75%采用充填开采,新汶、峰峰、淄博等煤矿区约20个矿也进行了成功应用。煤科总院已有一整套完整的煤矿充填装备、充填工艺技术。目前,多数煤矿未采用充填技术的主要原因是,煤矿采用充填开采技术吨煤生产成本约增加50—120元。
建议国家应考虑建立相应法规和政策,推行煤矿充填开采技术:
一是立法保障煤矿充填开采技术推广。考虑我国能源需求对煤炭依赖度较高的实际,全面实施充填开采尚不可行,但对环境脆弱区、耕地保护区、人口集中区等重点区域,道路、水体、重要建筑物等,应通过立法保证推广运用这一技术。
二是政策扶持煤矿充填开采技术推广。制定科学合理的税费优惠政策,从煤炭的采出、运输、销售、加工整个生产系统、链条环节分担煤矿采用充填技术所增加的生产成本、社会责任。
三是规划统筹推广煤矿充填开采技术。国家已制定了矿区开发的环境治理规划,但主要强调的是破坏后的治理。为避免走先破坏后治理老路,国家应根据煤炭资源分布,尽快研究制定煤矿充填开采技术适用区总体规划,协调区域之间的关系,确定一些矿区作为国家一段时期内进行重点扶持的示范区。
推进煤矿充填开采,看似生产工艺问题,实则是民生问题、是社会问题。期望有关方面能够予以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