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以来,陕北尤其是延安北部地区遭遇多年不遇的持续强降雨,因持续强降雨引发或加剧了大量地质灾害发生,多处房屋坍塌,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据初步统计,倒塌房屋(窑洞)约4.5万间(孔),损毁房屋(窑洞)26.6万间(孔),其中,严重损毁房屋(窑洞)10.8万间(孔),一般损毁房屋(窑洞)15.8万间(孔),因地质灾害死亡近30人。此次强降雨造成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累计超过百亿元。目前,正值主汛期,未来一段时间,陕北黄土地区仍然面临降雨天气,在地质环境条件脆弱条件下,如何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和灾后善后处置,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
一、7月份强降雨引发延安地区地质灾害的特点
1.降雨引发新增地质灾害灾险情点多面广,范围大。据延安市初步调查统计,截至7月底,受灾范围涉及延川县、延长县、宝塔区、安塞县、志丹县、吴起县等县区,面积约1.8万平方公里,因持续强降雨引发的滑塌约8000余处(类型主要以坡面型泥流为主,其次是黄土崩塌、滑坡及沟谷型泥流),而延安市(13区县)原来在册的1300余处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隐患点,在此次强降雨中均不同程度发生变形,裂缝增大增多,稳定性降低,局部出现垮塌。
2.发生时间集中。 7月7日至17日为集中降雨过程, 11日前尚未发现较为严重灾险情, 12日始,各地均发生大面积的坡面泥流、崩塌及滑坡等地质灾害,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二、成灾原因分析
1.地质地貌条件。延安市位于陕北黄土高原黄土梁峁沟壑区,地表破碎,沟壑发育,地形陡峻,山体斜坡坡角一般在40°以上,高差相对较大,许多地方沟谷切割深度100-200米甚至更深,第四系上更新统马兰黄土广泛分布,土质疏松,垂直节理裂隙发育,风化强烈,是此次大范围引发地质灾害的地形地貌条件。其次,黄土、黑垆土及各类胶结程度低、岩型疏松的砂岩体等,在较长降雨(如秋淋雨和今年七月降雨超过20天)和大量降雨一般超过120毫米后,土体、固结和胶结程度差的砂岩(或松散坡积物等)含水量饱和甚至超饱和后处于流塑状态,因这类岩、土体内部结构和原来固结强度降低表现为失陷性,实际是因重力作用使原有平衡状态破坏而造成岩、土体发生位移和土体破坏。
2.触发因素。降雨是造成这次延安地质灾害发生的最主要因素。7月1日-17日,延安全市平均累计降雨量达到212mm,其中,延川县累计降雨量达到498.8mm,安塞县累计降雨量超过363.3mm,宝塔区累计降雨量达到340.8mm,延长县累计降雨量达313.3mm,吴起县累计降雨量达199mm,这些地区降雨量接近全年平均降雨量,是近30年同期降雨量的3-4倍,持续强降雨造成土体充水达到饱和甚至流塑状态,增加了土体重量,降低了土体强度,是引发此次地质灾害的主要触发因素。
3.人为因素。延安地区沟道狭窄,群众建房建窑多紧邻黄土斜坡地带,不合理分级开挖建房(窑)、切坡修路,且未对房前屋后斜坡或公路边坡进行科学有效治理,坡体排水系统不畅,避让距离不足,是造成此次房屋(窑洞)受损或公路边坡垮塌严重的主要因素。
三、下一步应对与防范的措施及建议
针对陕北黄土地区地质环境特点,提出以下几点措施或建议:
1.开展应急排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做好群测群防群控。
一要合理安排专业力量,突出排查重点区。由于此次受灾范围大,点多面广,排查要突出重点,重点排查人员密集社区、厂矿、工地、重要工程设施等处地质灾害。对于延安新增的地质灾害点经专业队伍确认后,及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落实监测责任人、监测人,制定防灾避险预案;对于规模大,稳定性差,威胁人员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开展专业监测;对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构成威胁的自然小滑塌、崩塌,可暂不列入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要加大基层排查巡查力度,落实责任。要明确责任主体,对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或者坡降较大、断面狭窄的沟道开展巡查排查,落实“防、抢、撤”预案,预先选好避险安置点,一旦接到雨情或发现险情,及时组织撤离受威胁群众撤离避险。关于撤出群众的回迁问题,必须等降雨停止10-15天以上,土体湿度降低后,再考虑回迁,同时加强对房屋、窑洞和房前屋后山体裂缝进行持续监测,一旦发现有扩大趋势,坚决禁止回迁。
三要仔细认真,确保万无一失。对于房前屋后高于5米和坡度45度以上的山坡,住人窑洞等,必须让群众每天监测,看有无裂缝、掉土等异常现象,若出现异常,要派专家鉴定,对于一般的裂缝必须尽快回填并夯实,防止后期降雨裂缝渗漏致灾。暂时不能搬迁的窑洞,必须整理窑面和窑顶,夯实裂隙、裂缝,最好在降雨前在窑顶苫盖防水雨布或用不透水材料(胶泥土等)覆盖窑顶。
2.采取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相结合,进行综合防治。近年来,陕北地区极端气候条件尤其是强降雨有增多增大的趋势,是否为气象水文上的丰水期来临还不能下结论,但过去居住窑洞的生活方式还能否继续需要认真反思。灾后若是原址新建,建议最好选择楼房等更安全的居住方式,尽量少建窑洞。对于新建搬迁安置点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于评估中提出的防治措施必须落实。对于重大工程和居民集中居住区不能搬迁的,可以采取一些工程措施治理,但必须进行详细勘查和设计。
3.规范人为工程活动。针对延安地区黄土梁峁沟壑区特点,当地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城镇建设规划、群众切坡建房建窑等工程活动的监管,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或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从源头上杜绝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4.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一是要面向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深入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点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及应急避险技能,消除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的意识盲点,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减少因地质灾害知识缺乏而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二是要面向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提高地质灾害易发区各级领导干部、技术干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以及监测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防灾减灾意识及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日常巡查监测基本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