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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六个创新,五个经验,八个工作

时间:2013/1/20 12:33:31

      2013年1月11日,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总结2012年和回顾5年来的国土资源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作报告。

   六大创新交上五年成绩单,总结过去的主要成果
   第一,创新“1+8”组合政策,统筹保障与保护关系,提高服务大局的水平。5年来,我们立足发展大局需要,加大统筹保障与保护的力度,坚持控总量、扩增量、挤存量、放流量、提质量,加大政策创新力度,与地方共同探索形成了“1+8”组合政策:1是“增量计划”,8分别是“农村土地整治、增减挂钩试点、低丘缓坡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闲置土地处置、科学围填海造地和未利用地开发”。组合政策的实施,有力保障了合理用地需求,有效保护了耕地红线,促进了节约集约利用,支撑了我国粮食连年增产和生态文明建设。2008年至2011年,全国建设占用耕地1560万亩,同期补充耕地1630.5万亩;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面积下降了30%。截至2012年底,全国10个土地整治示范省和9个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取得重大进展,新增耕地516万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2280万亩。2011年底,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8.2476亿亩。

  第二,创新地质找矿机制,推进找矿突破,努力提高矿产资源保障水平。5年来,我们立足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探索找矿突破路径。在大调查摸清家底的基础上,部署开展“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从思想观念、体制机制、规范标准3个层面梳理总结、统一认识,结合地方探索实践,遵循地质工作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形成了“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找矿新机制,并根据国家小康社会发展阶段部署,提出“358”(三年重大进展、五年重大突破、八到十年重塑勘查开发格局)的目标,推动形成国家层面的找矿突破战略。2008年至2012年,固体矿产勘查投入累计1500亿元(社会投入超过1000亿元),较前5年增长近4倍,钻探工作量超过10000万米,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200多处。2008年至2011年,全国油气勘探投入2531亿元,新增石油地质储量50.1亿吨、天然气2.6万亿立方米、煤炭资源储量3080亿吨,部分大宗矿产储量增长大于消耗,供需矛盾得到缓解,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第三,创新执法督察体系,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5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国土资源监管的规律和特点,形成了“全国覆盖、全程监管、科技支撑、执法督察、社会监督”为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以及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群众报、视频探的立体监管网络。土地矿产卫片执法2009年起覆盖全国,国土资源审批、征转、供应、开发利用、抵押融资的全过程管制实行督察和监管,形成了审核督察、例行督察、专项督察为核心的土地督察业务体系。建立了全国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构建计算机网络综合监管平台,开通部、省、市、县四级联网的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坚持每季度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案件,实行年度卫片执法检查集中约谈、进行问责,有力遏制违法势头。与前5年比,全国发现违法用地宗数、土地面积(耕地面积)同比分别下降43.6%、43.2%(55.6%),立案查处矿产资源领域违法案件的宗数下降50.6%。

  第四,创新社会管理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全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5年来,我们立足和谐国土建设,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作为国土资源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专业优势,创新社会管理理念,促进社会和谐。坚持“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提高补偿标准、多元安置保障”,全力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2008年至2011年,征地补偿标准提高30%以上,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农民补助等支出3.5万亿元,2500多万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生命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有效应对各种自然灾害。5年成功避让地质灾害5600多起,避免人员伤亡20多万人,支援旱区应急找水打井4745眼,解决了75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积极参与房地产市场调控,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房地产用地供应保持在较高水平,年均达到195万亩,促进了土地市场平稳发展。全国105个城市居住地价平均水平同比增幅由2010年的11%下降到2011年的6.4%、再下降到2012年的2.3%。

  第五,创新工作手段,夯实业务基础,不断增强事业发展后劲。5年来,我们立足事业持续发展需要,坚持打基础、立长远。加快资源调查评价,陆域中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实现了全覆盖,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全面完成,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储量利用现状调查、矿业权核查奠定了矿政管理的基础。加快信息化建设,初步建立了覆盖土地“批、供、用、补、查”以及矿业权和地质灾害等信息的计算机网络综合监管平台。加快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率均达到80%以上,宗地统一代码取得积极进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青藏高原地质理论创新与找矿项目取得重大突破,资源卫星发射强化了监管服务能力,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取得突破。

  第六,创新党建工作格局,促进党建科学化,提升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5年来,我们大力构建开放式党建新格局,提升素质、强化能力。狠抓队伍建设提升战斗力,开展形式多样的“联创齐争”活动,党员干部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协调能力均有明显提升,涌现出浙江地质七队、韦寿增等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狠抓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主动谋划意识、工作协调能力、贯彻落实能力不断提高。狠抓廉政建设提升公信力。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和源头防腐,扭转了腐败易发、多发的势头。受到政纪党纪和刑事处分的人数同比2008年、2009年、2010年分别上升16.9%、13.7%和1.5%,2011年同比下降了44%,2012又下降了12%,受到政纪党纪和刑事处分人数占整个系统人数的比例仅为0.088%。

     过去五年国土资源工作五个方面的主要经验
   第一、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是国土资源事业不断实现新跨越的内在源泉。过去5年,国土资源工作面临的困难之多、压力之大、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我们本着对党、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力戒由于精神懈怠给事业发展造成影响、埋下隐患,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迎接挑战、化解压力,促进事业发展不断实现新的跨越。正是这种精神,使我们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主动担当,推动重大问题的解决,在关键时刻果断出台特殊支持政策,在服务民生的重大问题上坚决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应对各种大事、难事、急事时更加从容。这种精神既是我们的宝贵财富,也是促进事业发展不断实现跨越的源动力。

  第二、理清工作思路、搞好工作布局,始终把握服务大局的方位,是国土资源事业不断实现新跨越的行动指南。十七大以来,面对复杂的工作局面和繁重的发展改革任务,我们没有零敲碎打,而是注重把握住方向、准确地定位,理清工作思路、科学谋划布局,形成以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为主线、以顶层设计和基础工作为支撑的总体工作布局。在总体布局的指导下,我们谋划了服务大局的“双保工程”、“找矿突破战略”、“集约集约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国土资源战略纲要”、“国土规划”等一系列大事,这些重大举措不仅推高了国土资源工作,而且还强化了国土资源服务大局的历史方位,反过来又为完善工作总体布局提供实践基础,使总体布局成为国土资源事业实现跨越发展的行动指南。

  第三、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始终坚持加快制度供给,是国土资源事业不断实现新跨越的核心动力。五年来,国土资源管理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有的已成为事业发展的障碍,退不得、躲不开、绕不过,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破解。一方面,我们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力推动职能转变,防止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固化和僵化,更加注重服务监管,更加注重制度设计,更加注重经济、法律、行政和科技手段的综合运用,解决不想改革、不敢改革、不会改革的问题。另一方面,从工作上形成超前谋划——改革创新——试点示范——政策储备——总结提升——制度供给的链条,防止制度的老化和碎片化,不仅使新机制这条主线由一个抽象的概念变成一系列可以落地的政策措施,而且形成了“勇于革思想命、勇于削手中权、勇于去部门利”的生动局面,也使我们经受住了改革的考验。持续不断的制度供给,释放了改革红利,破除了前进中障碍,成为事业跨越发展的核心动力。

  第四、加大协同力度、发挥两个积极性,始终推动构建工作新格局,是国土资源事业不断取得新跨越的强大助力。国土资源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面大,需要方方面面的参与、支持和帮助。我们从构建共同责任机制着手,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发挥部与省(区、市)两个积极性、部与部(委、局)两个积极性,实现国土资源管理由“一家管大家用”向“大家管大家用”转变。通过部与省、部与部合作平台,使我们在更高层面形成共识,有效解决土地管理改革、找矿突破、资源整规整合、土地融资风险防控、执法监管等方面共同面临的发展难题,并为今后的改革提供经验。两个积极性的发挥,规范和谐了部省(委)关系,完善了工作格局,提高了服务大局的效能,成为事业发展实现新跨越的强大助力。

  第五,围绕中心、建设队伍,始终推进党务、业务、队伍融合,是国土资源事业不断实现新跨越的组织保障。十七大以来,我们从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出发,着力解决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和“一般化”问题,坚持把业务工作的薄弱环节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把权力监管的薄弱环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区位。一方面,在部署业务中融入党建的“软”要求,在强化党建中叠加业务的“硬”约束,开展丰富多彩的“联创齐争”活动,抓党务带队伍、以队伍促业务,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另一方面,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生命线,开展“两整治一改革”行动,鲜明提出要“大喝一声、猛击一掌,进一步警醒起来”,以机关带系统,以系统促领域,大大降低消极腐败的危险。我们通过不断探索和完善党务、业务、队伍融合的路径和方式,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事业发展实现新跨越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徐绍史强调,党的十八大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提出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化同步”重大部署,对国土资源工作既有直接的、明确的任务,也有间接的、深层次的要求。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国土资源工作,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找准国土资源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方位,进一步明确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

  就2013年的重点工作,徐绍史提出八点要求。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指出,2013年国土资源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坚持资源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他对2013年国土资源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八大工作:

  第一,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控总量、稳增量、挤存量、放流量,进一步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和完善“1+8”组合政策。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加大闲置地处置力度。积极稳妥开展城镇低效土地再利用、低丘缓坡荒滩开发利用、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等试点,及时总结经验。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科学围填海造地,防止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认真研究未利用地开发利用的条件和政策,严格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进一步丰富“1+8”组合政策内涵。

  二是加强和改进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管理。初步考虑今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原则上不低于去年。强化计划的差别化管理,加大对西部欠发达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倾斜力度;优先安排农村建设用地,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农民宅基地应保尽保,凡落实不到位的相应扣减计划指标;重点保障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鼓励发展的产业用地,严格限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用地。

  三是强化土地规划统筹管控。全面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调整机制,今年一季度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的上图入库。严格规范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部已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上半年要制定规范性意见。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从严把关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相关规划,增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是加强房地产用地调控。坚持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不动摇,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合理调整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确保不低于过去5年年均实际供应,保持土地市场平稳运行。加强对闲置土地和各类违规违约用地行为的查处,促进已供土地开发利用。各地要对部公布的房地产大企业和大地块名单加强监督并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第二,统筹国土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整治,形成生态文明建设新平台。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贯穿国土资源管理、保护和利用的全过程,加强国土综合开发整治力度,使之成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抓手。

  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做好2012年度省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500个示范县建设,建成1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加强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和监测评价,积极开展“移土培肥”和优质耕地耕作层表土的剥离再利用等工作。严格受污染耕地变更管理。充分体现耕地保护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积极推进耕地保护补偿基金建设,将广东做法在经济发达省份推广。

  二是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8项制度。完成单位GDP新增建设用地下降年度目标任务。继续加强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和30个重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对供地率低的省份和城市开展专项督办。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并加强监管。持续深入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市、县创建活动。

  三是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实施有效的差别化管理政策,推进稀土等优势矿种保护和合理利用。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制度,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加快“三稀”矿产、煤层气、准噶尔盆地等重点矿种、重点区域的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促进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严格对油气和其他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监管服务,基本建成在线监管体系。深化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评审体制改革,将储量管理贯穿矿产勘查、开采和储量消耗全过程。加快铁、铜、铅、锌等大宗矿产“三率”标准建设,落实资源补偿费计征与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挂钩的有关规定,探索运用经济技术手段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扩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绿色矿业建设范围。

  四是积极推进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第一季度完成《全国国土规划纲要》编制和报批,启动省级和区域国土规划编制。论证设立一批国土综合开发整治试点示范工程。完善土地管理程序,促进受污染建设用地修复治理。制订和实施海域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计划,在重要海湾、河口、旅游区及大中城市毗邻海域全面开展整治修复工程。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大力发展绿色矿山,扎实推进“矿山复绿”行动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大水文、工程、环境、农业等地质调查评价,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地质信息和技术服务。

  第三,优化城乡土地利用格局,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建设。以保障城镇化合理用地需求为重点,以提高城镇化质量为着力点,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根本要求,为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和优质服务。

  一是保障城镇化建设合理用地。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建设规划的衔接,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规范城市新区和开发区土地利用秩序。推进城市立体开发,建设节地型城镇。研究制定城市地上地下空间土地权利设定与确权登记办法。积极探索城镇建设用地整治新模式,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二是加强城镇建设用地调控。统筹增量和存量,科学制订和实施土地储备和供应计划,强化土地储备和供应的调控作用,进一步增强调控的预见性和科学性。规范土地储备和融资管理,支持以增强政府调控和供应能力为目的的土地储备融资。研究探索支持特大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小城镇协调健康发展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差别化用地政策。

  三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城乡建设用地调整利用,不断完善和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优化城乡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特别是都市农业、设施农业、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切实维护进城农民的土地权益。

  第四,实现地质找矿重大进展,进一步提升资源保障能力。今年是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的第三年,要坚持和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认真研究解决地质找矿突破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既要确保完成三年既定目标任务,还要为实现五年目标提前作出部署、打好基础。

  一是明确重点、加快突破。进一步突出整装勘查区和重点矿种,及时调整和完善地质找矿工作部署。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对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第一阶段成效进行考核评估。要认真研究和切实解决当前整装勘查区总体投入少、社会资金投入少,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数量下降的“两少两降”突出问题,要尊重地质工作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改善管理环境,减少不必要的和过细的行政干预,进而调动社会资本投资找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是加强基础、公益先行。完成首批47片整装勘查区1∶5万地质矿产调查,部署第二批31片整装勘查区1∶5万地质矿产调查。鼓励地勘单位和企业开展基础地质工作,取得重大发现的优先配置部分高风险矿种探矿权。加强原始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和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加大整装勘查区和重点成矿区带地质资料信息专题服务产品开发力度。

  三是整装勘查、加快投放。建立整装勘查区“三公开三明确”制度,向社会公开整装勘查区找矿信息、公开探矿权投放安排、公开探矿权投放进度情况;明确2014年前全部完成探矿权投放,明确以“三优先”原则向社会公开出让的项目比例不得低于70%,明确社会资金勘查投入不得低于60%。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要按照上述要求提出加快整装勘查区探矿权投放的具体方案,三月底前报部批准后实施。

  四是完善政策、改善环境。鼓励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各类社会资金参与矿产勘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中央和省级地勘基金对社会资本的引导作用。进一步优化完善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改进矿业权配号管理,提高运行效率。研究制定支持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加快实施注册地质勘查师职业资格制度,尽快形成找矿单位与从业者共同负责的地质勘查诚信体系。健全勘查开采准入与退出制度。推动地质勘查行业文化建设。维护勘查工作环境和市场秩序。

  五是优质服务、扩大开放。瞄准油气、铀、铁、铜、铝、钾盐等我国紧缺矿产及锂等新兴材料矿产,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全球能源资源战略研究与国外地质矿产信息服务,加大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的引导支持力度,开展对重点国家的援外地质调查,进一步发挥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的重要平台作用。

  第五,加强权益保护,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要始终把解决国土资源领域民生突出问题作为当务之急、重中之重,切实抓实、抓细、抓好。

  一是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对今年6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新增建设用地,继续实行计划专项安排,提前单独报批,应保尽保。并要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化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房试点。

  二是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加强农村地籍调查和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加快推进包含农村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和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完成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建设。严格征地程序,约束征地行为,强化征地实施监管,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坚决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土地信访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和谐矿区建设。进一步扩大和谐矿区建设试点。探索矿产资源开发收益向资源所在地倾斜的政策措施,加快建立矿区群众共享资源开发利益新机制。研究制定推进和谐矿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四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继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建设,推进落实防治机构、人员和经费,扎实开展调查评价,落实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防治措施。认真组织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开展巡查排查、专家驻守、应急演练、宣传培训和应急处置等。加强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和综合治理。按照三峡后续工作安排,实施监测预警和工程治理等任务。

  第六,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国土资源管理良好秩序。坚持严字当头,坚持科学执法、公正执法、阳光执法,坚决遏制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反弹,为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为维护经济发展秩序和民生权益提供坚强后盾。

  一是加强法制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土地管理法修订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条例的制定,深入推进矿产资源法修改。全面落实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意见。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后评估。

  二是加强土地矿产执法监察。认真组织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完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一查多用”机制。坚持和督促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落实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违法案件制度,重点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环境、粗放利用、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和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研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规范。提升15号令的行政规格。

  三是进一步提升土地督察工作效用。加强例行督察、审核督察和专项督察的整合融合、统筹部署。加强督察法制、规范和能力建设,加快“在线土地督察系统”升级应用,继续完善与中央巡视机构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探索建立与地方政府的共同责任机制。开展土地利用规划、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察。对社会关注、媒体披露的重大问题加大专项督察力度。

  第七,提升国土资源科技创新驱动能力,服务和支撑国土资源事业持续发展。科技创新要着力提高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

  一是建强建实科技创新支撑体系。深化地质科技体制改革,确立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深入推进产学研有机结合、调查与科研深度融合。积极争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地球化学填图中心落户中国,加快推动建设若干个国土资源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构建完善部级重点实验室、野外科学观测基地、软科学研究基地、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体系。

  二是建立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启动实施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科技领军人才开发和培养、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团队培育三项计划。

  三是开展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加强地质找矿理论、方法、技术、装备研发及成果推广应用。加强国土资源规划与土地调查利用技术方法攻关,深入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地质灾害防治、全球气候变化地质响应等研究,充分发挥卫星等高新技术在资源调查、评价、管理与保护中的支撑作用。加快推进国土资源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完成全国宗地统一代码电子文件管理试点。

  四是加强重大基础和应用研究。推进地壳探测工程立项,推动地球深部探测与观测技术、极地与探月、非常规能源勘查开发等前沿领域科技研究,抢占未来科技竞争制高点。

  第八,深化改革创新,为国土资源管理注入活力与动力。切实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完善改革顶层设计,按照总结、扩大、深化、新设四个一批的要求,深入推进改革试点,强化系统上下联动,深入推进国土资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

  一是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按照“产权明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原则,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和探索。深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试点。研究出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指导意见。部署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总结推广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经验和做法。加快推进国有经营性基础设施和各类社会事业用地的有偿使用。推进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和租赁制,探索存量工业用地退出机制。

  二是继续探索差别化用地政策。总结地方实践探索,深化研究并不断完善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政策。深入开展矿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旅游业等产业用地差别化试点。研究探索支持现代农业、养老、文化等产业发展的用地政策。支持毕节等地开展差别化管理政策综合试点。

  三是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有偿取得和使用制度改革。适时启动提高两权使用费标准试点和调整矿产资源补偿费中央、地方分成比例试点,深化统筹资源税费改革相关问题研究。研究制定油气探矿权竞争出让相关规定。

  四是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管总量、控规模,地方审项目、管落地的要求,继续扩大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审批试点城市数量。加快出台关于深化煤炭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部统一部署下抓好落实。

  五是着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研究制定深化国土资源重点领域改革指导意见,落实矿产资源管理组合配套制度创新“十二五”规划。继续做好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土地专项改革工作,加强对已批复专项方案地区改革探索的跟踪指导,及时组织开展新的综改区专项改革方案的研究论证和报批。有序推进陆海统筹试点。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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