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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地质矿业协会印发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通知

时间:2025/5/15 15:05:19

各地质矿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现就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学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背景与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已于2024年11月8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能源法》填补了我国能源领域基础立法空白,搭建起了我国能源法律体系的"四梁八柱"。 该法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实际,适应能源发展新形势,就能源领域基础性重大问题在法律层面作出规定,对促进我国能源高质量发展、支撑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具有深远意义。地质矿业在新的形势下,面对新的考验和挑战,需要在学习落实《能源法》的前提下,更加理性和思考和谋划。

    二、学习重点内容
     1. 总则部分:重点学习能源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推动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给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和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战略。
     2. 能源规划:学习国家能源规划的编制原则、程序和要求,包括全国综合能源规划、分领域能源规划和区域能源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3. 能源开发利用:重点掌握可再生能源优先开发利用原则,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要求,以及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等内容。特别关注第二十五条关于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的规定。
     4. 能源市场体系:学习国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能源市场体系的要求,以及自然垄断环节监管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的规定。
     5. 能源储备和应急:了解国家健全能源储备制度和能源应急机制的具体要求。
     6. 能源科技创新:重点学习国家支持能源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和创新体系建设要求。
     7.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掌握能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权限和能源企业、用户的法律责任。
     三、学习方式与安排
     1. 集中学习:各单位要组织专题学习会,由领导班子带头学习,邀请法律专家或能源领域专家进行专题辅导。
     2. 个人自学:全体干部职工要通过阅读法律原文、相关解读文章等方式开展自学,重点岗位人员需撰写学习心得。
     3. 专题研讨:围绕《能源法》实施对本单位工作的影响开展专题研讨,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4. 培训考核:组织《能源法》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效果,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四、学习要求
     1. 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能源法》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2. 领导带头: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落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 联系实际: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能源法》实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提出应对措施。
     4. 注重实效:学习要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确保学深悟透、学以致用。
     5. 广泛宣传: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能源法》,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五、组织实施
     1. 各单位制定具体学习计划;
     2. 学习活动贯穿全年,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或专题研讨;
     3. 理论学习骨干联系地质矿业实际,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在地矿协会公众号、地矿网上发表、在榆林地质矿业期刊上刊登,并对作者给予表彰; 
     4. 相关学习资源:国家能源局官网《能源法》专题页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能源法》解读报告;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系列讲座视频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是我国能源领域的重要法律,各地质矿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学习取得实效,为法律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特此通知。

                                          榆林市地质矿业协会
                                             2025年5月16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全文.pdf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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