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严重、受威胁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隐患多、分布广、防范难度大。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数据,截至2015年底,全国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88525处,威胁着1891万人和4431亿元财产的安全。
因此,发挥好全国地质勘查队伍在防治地质灾害中的人才、技术、资料优势尤为重要。2016年12月19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发挥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林业、海洋等防灾减灾部门作用。”
为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队伍能力建设和地质灾害防治水平,笔者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推进地市级区域防治地质灾害技术队伍建设,依托辖区内的地质勘查单位成立地市级防治地质灾害技术中心(加挂在地质勘查单位),既可在不增加人员编制、机构,又可为当地政府提供常设性防治地质灾害技术力量,释放地质勘查单位转型升级能量。二是加大对防治地质灾害技术投入,通过增加中央、省(直辖市、自治区)、地市和县(市、区)财政对防治地质灾害投入,构建经常性地质灾害调查、预警、监测与应急性地质灾害处置相结合的防治技术体系,使地质灾害防治从应急防治走向常态化防治,从而提高当地的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三是支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队伍推进技术创新,将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纳入省级、地市、县级科技立项目录,鼓励地质技术科研人员会同科研院校人员研制地质灾害预警监测新设备和提供地质灾害防治新技术,以科技防灾减灾,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