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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边缘残次”油井专项整治通过专家组验收

时间:2017/10/2 11:41:36

    9月16日至20日,省国土资源厅聘请张宁生、王蜀一、陈孟增、冯明伸、白晓寅等有关专家组成专家验收组,对榆林市“边缘残次”油井整改工作进行了抽查验收。省国土厅周新民、张发旺、张树森,市国土局姚宏、姜良鼎、谢静波陪同抽查验收。榆林市和定、靖两县政府及国土、公安、能源、安监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了验收汇报会。
    抽查验收专家组采取随机抽查、井场实地核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反馈意见等方式,分为现场核查和会议验收两个阶段进行。现场核查阶段,专家组对省国土资源厅随机选定的20口油井(其中靖边县3口,定边县17口)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场核查了井位坐标、井场整改现状、井场管理制度等情况。会议验收阶段,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榆林市政府、定边县政府、靖边县政府和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关于边缘残次油井专项整改工作完成情况汇报,查阅了市、县政府印发或上报的细化方案、整改办法、整改进度、监督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榆林市油气区366口“边缘残次”油井整改台账,对“边缘残次”油井进行关停、拆除、规范管理等整改工作的证明材料,污油泥处理情况的证明材料,土地复耕情况的证明材料,环境污染治理情况的证明材料,开采企业对油气开采的内部管理制度,市、县政府对油气区的长效监管制度。
    通过现场核查和内业查阅,专家组认为榆林市各级各部门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任务明确、措施得力,基本完成了整改任务。成立了榆林市油气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国土、公安、能源、安监等四部门分别牵头包抓各县整改工作;定、靖两县相应成立了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将边缘残次井分为封堵井和规范管理油井两种类型进行治理,因井施策,对境内排查出的边缘残次井采取了断水、断电、拆除设备等有力措施进行关停;两县政府与相关镇、村委、村民小组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辖区内的监管责任。榆林市完成了对境内的所有边缘残次井基本情况摸排统计,按照“一井一册”的要求建立了366口油井台账,全部取缔了就地明火加温脱水装置,对含油污水、污油泥按规定进行了处置。封堵的155口油井已完成了油井关停、设备拆除、井口封堵、土壤监测、井场平整,基本达到了复垦条件;规范管理的211口油井全部停产整治,修建了“两沟两池”,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
    鉴于此,专家组经认真讨论,同意榆林市“边缘残次”油井专项整治工作原则通过验收,并针对存在的封堵井封井作业后部分井场的土地归属尚未落实,后续土地利用规划尚不明确;规范管理油井尚未开展单井环境影响评价等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对已完成封堵的油井井场应尽快明确土地归属,制定和落实土地利用方案。二是尽快开展规范管理油井单井环境影响评价,取得环评批复。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不得恢复生产。三是进一步完善规范管理油井长效管理机制。四是市、县政府要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巩固整治成果。(市局矿产科供稿)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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