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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鼓励煤炭供需双方签订年度中长期合同

时间:2016/11/18 10:38:55

    11月8日,神华集团、中煤能源集团和华电集团、国家电投集团签订了电煤中长期合同。在国家发改委11月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兼投资司司长许昆林介绍,此次中长期合同不同于以往的“定量不定价、一单一价”,而是确定了较长的周期和明确的定价机制,增加了履约保障,国家有关方面会给予相应的支持。 
     关于此次中长期合同签订的情况,许昆林介绍,第一是有明确的定价机制,合同确定5500大卡动力煤的基础价为535元/吨,在这个基础上参照市场的变化做相应的调整。第二是有履约保障,增加了履约监管和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第三是国家有关方面会给予相应的支持,鼓励供需双方签订年度中长期合同,将会在安全高效先进产能释放中,优先支持签订中长期合同的企业。铁路总公司也会在运力上给予优先保障,为合同履约创造良好的条件。
     许昆林表示,签订中长期合同是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以来具有标志性的一件大事,有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煤炭、电力两个行业健康发展。通过确定长期的合作关系,两个行业可以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避免“跷跷板”现象、此消彼涨。二是有利于煤炭价格包括市场的稳定。遵循了市场规律,考虑了双方的利益诉求,也可以有效化解因市场波动带来的运营风险和矛盾,避免价格大起大落。三是有利于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
     关于备受关注的煤炭价格过快上涨和煤炭供应问题,许昆林称,目前煤炭供应的基本面是稳定的,不支撑煤炭价格非理性上涨。当前完全有条件、有办法保障煤炭的安全稳定供应。
     许昆林透露,为稳定煤炭企业的预期、便于煤矿做好生产组织工作,正在研究把先进产能的释放期限从原来到今年年底延长到今冬明春供暖期结束,相关文件很快将印发下去。下一步,有关部门还将根据供需形势变化,研究建立先进产能释放的长效机制。(秘书处)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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